一、招生人数(含提前攻博、硕博连读生)
16人
二、招生专业
宪法学与行政法学
三、招生导师(17人)及方向
范进学 法理学
季卫东 法理学
郑成良 法理学
孙 潮 宪法
徐向华 宪法
叶必丰 行政法
朱 芒 行政法
胡加祥 国际法
徐冬根 国际法
赵劲松 国际法(海商法)
韩长印 民商法
寿 步 民商法(知识产权法)
王福华 诉讼法(民事诉讼法)
万 毅 诉讼法(刑事诉讼法)
王先林 经济法
王 曦 环保法
张绍谦 刑法
四、初试时间
2010年3月中
五、简则
(一)招生对象
1.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硕士生(但在博士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),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;
2.身体健康,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;
3.报考在职(委培)博士生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(所在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),一般年龄不限。各院系招收在职(委培)人数不超过该院系招生总规模的10%。
(二)报名程序
1. 考生首先于10月份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在线报名(起止时间等具体报名事宜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);
2. 缴纳报名费(标准:250元/人,缴费方式详见研招网通知);
3. 查询网报信息(含上传照片、用A4纸下载打印“报考登记表”、准考证及推荐信);
4. 报考类别分为“全日制非在职”、“在职(委培)”两种;
5. 报考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”计划的考生,须将《报考2010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》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直接寄送至研招办。
(三)资格审查
复试时,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时,需随身携带验证材料如下:
1. 本人身份证;
2. 准考证;
3. 硕士研究生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(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原件;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,须提交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”签发的认证书);
4. 报考在职(委培)的考生,须提供委陪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“同意报考在职(委培)”证明。
(四)初试(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)
1. 初试科目:外语、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各一门;每门满分100分,总分满分300分;
2. 初试时间:2010年3月中旬(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网上公告为准);
3. 初试地点: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(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);
(五)复试(法学院自行组织进行)
1. 采取差额复试,总分满分200分;
2. 复试内容:外语听说能力、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素质能力的综合面试(考生可在复试前通过所报院系网页查询)。
3. 复试提交材料(务必真实、准确,责任自负):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复试专家小组提交以下材料:
(1)上海交
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(从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下载打印);
(2)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(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);
(3)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;
(4)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(含已取得的专利)、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;
(5)两封推荐信(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、签名,必须有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);
(6)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;
(7)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;
(8)其他考生所报院系要求提交的材料。
4. 复试总成绩(200分)计入总成绩(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)。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。
5. 复试分数线按照招生学科门类划分确定,即“理工农医”、“文管经法”学科门类(详情可在我校研招网上查询)。